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内设11个处室(正处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战略规划处(项目监管处)、政策研究处、综合统计处(专项调查处)、医疗服务评价处(健康医疗大数据处)、信息化建设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内设11个处室(正处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战略规划处(项目监管处)、政策研究处、综合统计处(专项调查处)、医疗服务评价处(健康医疗大数据处)、信息化建设处。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设立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等事项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38号),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研究,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建设高端智库。
(二)开展对中医药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前期研究及实施监测效果评估。
(三)承担拟订和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承担中医药部门统计项目归口管理,开展中医药统计与调查工作。
(四)开展中医药统计理论与方法研究,承担中医药行业相关数据的监测统计分析,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五)承担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医药重大项目设计论证和需求评估,承担中医药项目执行情况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
(七)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工作。
(八)开展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和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九)承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 心 主 任:李宗友
中 心副主任:厉将斌
中 心副主任:李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