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中医药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2.承担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3.承担中医药综合统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中医药统计与调查工作。
5.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6.对各地中医药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